由于增加新省区的制度改革并不涉及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制度、市场机制等经济制度基本要素方面的改革,涉及的仅仅是管辖区范围技术层面的改革,因此,改革的效益主要在于管理效率的提高。具体来说应该是时间的节省和管理费用的节省。这就需要测算现在省级行政管理的任务哪些方面可以通过将省分得更小而得到这两方面的节省。最后,必须对制度改革总成本和总收益的具体数据进行比较,才能得出改革是否可行的结论。中国地方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问题的本质也许有人认为,中国的省比较大,影响了中央行政和财政权力的实施。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各个地区为竞争投资所引发的税收优惠、重复建设以及转移支付资金不足等问题。第一,通过税收优惠竞争投资已经不是中国特有的问题,现在是一个全球降低税率竞争投资的高潮。中国沿海地区的直接竞争对手,已经不仅仅是中国的其它地区,也包括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例如越南、泰国等国家。第二,重复建设实际是一个比较陈旧的计划经济下的概念。如果国家不是项目的资金投入单位,企业投资是不存在所谓重复建设问题的,不管项目产品是否相同,企业是收回项目投资的责任单位。如果不能够收回投资,企业将面临破产,这不属于市场经济原则下政府应该管理的范围。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外资的大企业在中国都有大项目,没有人能说大众投资了上海,就不批准福特投资北京,没有人能说这些大汽车项目都是重复建设。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厂家同类产品的竞争,最终通过淘汰过程使产品质量提高,价格下降,消费者得到实惠。在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国家,在企业登记审批的过程中,将所谓的企业重复建设问题作为一个考虑。国家可以通过货币和财政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控制整个国家的投资增长速度,但这是与行政管理区划和财政层次设置无关的事情。第三,关于中央财政可以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不足的问题,理论上来说首先是一个涉及到公共选择的问题。也就是说,首先是中国对转移支付目标的定位问题。对于不发达地区,中央转移支付具体目标是什么,是保证这些地区的人民享受全国平均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还是保证这些地区的人民享受基本的公共产品的供给,例如义务教育、基本的医疗救助系统和保证基本生存需要的食品供给。在这个基础上才是中央财力是否能够满足全国转移支付需求的问题。这个问题本身实际上仍然是与省级行政和财政区划无关的事情。因为省划小以后,省对省内转移支付的范围减小,那些主要由财政输入市县组成的小省很可能需要更多的中央转移支付,而不是更少。总之,地区税收竞争,重复建设和转移支付资金不足不是中国现行行政和财政体制的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