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稽查体制改革

出处:合智论文  作者:chesk  时间:2007-10-31 17:01:31

查查看:历史上的今天  中文版   英文版
所谓体制,是国家对某项工作在机构、职权范围、隶属关系和工作关系等方面进行管理的体系和制度。而税务稽查体制是国家税收征管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受经济体制、税制以及征管模式的制约和影响。现行税务稽查体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税务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强化管理、重点稽查”的新型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形成和确立的,实行了稽查外分离,同时各级稽查部门按“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原则相应设置内设机构,从而税务机关的“一级稽查”的税务稽查体制得以确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一、现行稽查体制的优点

  现行稽查体制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保证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1、强化了对稽查工作的领导。在现行稽查体制下,省以下各级稽查部门受所在地国、地税局和上级稽查局的双重领导,从而不仅确保了上级部署的稽查工作任务的完成和稽查工作要求的落实,而且能有效地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开展各项稽查工作,有效地发挥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收职能作用,确保了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要求的落实。

  2、强化了内部的相互监督制约。征管、稽查机构的分设,职责明晰,责任明确,稽查部门通过对纳税人的检查,不仅对纳税人纳税情况实施检查监督,也是对征管部门的勤、廉及征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施监督,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同样,征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在对纳税人实施服务、监督的同时,也对稽查部门的稽查深度、稽查质量、稽查人员的勤廉实施了有效监督,形成了内部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及对纳税人“双向”监控机制,这必将有效地推进税收环境的根本好转,形成良好的税收秩序。同时稽查局内部稽查“四环节”实行分离,严格了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构建了完整的岗职体系,形成了既相互支持配合又互相监督制约的稽查新格局。

本新闻共9页,当前在第1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更多>>
论坛24小时热帖排行
画说社会
合智情报工作网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本站声明
合智情报工作网版权所有
©200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