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合智论文 作者:chesk 时间:2007-10-31 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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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宪政制度的形成和确立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宪政的发明或者说发现,是人类理性与实践探索的结晶。宪政制度最先在英国产生,随后传播到美国和法国,直至整个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回顾这段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财政在其中起到的关键作用——财政权问题,正是宪政产生的根本原因。
英国是宪政制度最初的实践者。人民(一开始以地主和贵族为主,后来以商人和新兴地主为主)对约束政府征税权的宪政制度的需求和国王因税收需要而对宪政制度的供给,一起推动了英国宪政制度的发展。⑴
在英国封建社会时期,频繁而长期的战争使得国家的国库紧张,国王必须要像臣民征税来获得财力支持,往往通过开会来讨论由贵族、地主和商人提供资金的问题。因此,在理查一世时代(1189—1199)“不得人民同意则不课税”的原则已略有雏形。⑵
约翰王时期(1199-1216)英国与法国之间争端不断,1212年英王约翰又与罗马教皇争权并于次年被俘。为了筹措战争费用并且赎回自己,他屡次不经贵族和自由民的同意而征税,激起了贵族的反抗。在贵族军队的胁迫尤其是筹款赎身的压力下,1215年约翰王不得不签下《大宪章》,这是英王与英国的贵族、诸侯及僧侣缔结的限制国王权力,特别是征收租税权力的法律,由此“不得人民同意不课税”的原则被赋予了正式法律的地位。征税权不属于国王而是人民授予的这一理念也开始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