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与人的主体地位

出处:合智论文  作者:chesk  时间:2007-11-8 18: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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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发展观对“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也是采取辩证否定的态度,一方面充分肯定 “非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的生存与发展同大自然中其他物质、生命共同体及生态系统 的存在方式和客观属性息息相关、紧密联系的观点,认为强调这一点有利于人类科学地 熟悉人与自然的关系,摆正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树立尊重生命、善待自然、自觉维 护生态系统平衡及良性运行的环境意识和伦理责任感,这是人类的生存与人的全面发展 所必需的。另一方面,认为“非人类中心主义”把人降低到自然界其他物种的水平,根 本否定人的主体地位,这是不能接受的。诚然,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 题。但要正确熟悉和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首先明确两点,一是如何使人与自然关 系达到和谐?二是实现两者和谐的目的是什么?这里可以有两种和谐的方式及目的:一种 是“非人类中心主义”(消极的和谐)观点主张的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一样,在各种自然 力(包括人在内)的相互作用中“自发地”达到和谐,因为在人类出现之前的自然界自身 的演化就是如此。这种方式是把和谐本身作为目的,即和谐的目的就是为了和谐而与人 无关。另一种是可持续发展观(积极的和谐)主张的,在确证人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 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即人在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 ,通过人的能动活动“自觉地”实现和谐。在这种和谐方式中,和谐本身不是目的而是 手段,人的合理生存和人的全面发展,才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最终目标和目的。而且,可 持续发展不仅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还要实现人类自身代际之间和代内的和谐、 持续的发展,即当代人(或一部分人)的活动不能破坏或损害后代人(或另一部分人)的生 存环境和生存能力。可见,可持续发展中既包含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也包含和处理人 与人的关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一再证实,在人类发展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 关系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且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起支 配作用的人与人的关系。“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实践排除在其 理论视域之外,只是“存在论”、“泛自然主义”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可能透过 表象的“自然问题”把握具有本质意义的“人的问题”,因此不可能科学地回答人与自 然和谐的本质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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