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关系上,“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发展观,把人的尺度绝对 化而忽视物的尺度作用,把人的利益需要片面化、单一化而取消了人对自然界的道德责 任和义务;“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观,消极地吸取因人们活动造成的“生态问题” 的教训,夸大物的尺度作用而否定了人的尺度对人的活动所具有的终极规定性,进而模 糊了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本质界限,否定了人的活动的终极目的与价值取向。以上两 种尺度的关系告诫人类,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进而使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正视物的 尺度的存在,重视物的尺度的作用,要善待自然界、珍爱生命,用伦理眼光和道德态度 去审阅人与自然的关系,否则就会受到“大地母亲”的善意惩罚。这就要求人类在衡量 评价自身活动时必须坚持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双重标准”,比如在评价社会发展进 步水平时,既要有“经济”指标,又要有“环保”指标,这样才能在熟悉上把可持续发 展观与“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发展观区别开来,在实践上真正实现人 与自然的和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为,对人的活动来说,可持续发展观就是要求人类 在坚持人的尺度具有终极意义的前提下,把两种尺度整合统一于人的活动中,以确保正 确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互惠,为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