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为东部沿海地区开辟了资源来源与市场。经过大规模的的内地建设,建立起了煤炭、天然气、稀土矿等几十种开采业。改革开放初的“六五”期间,沿海12个省市中仅煤炭每年从内地净调入量就占全国净调入省总和的78%以上。辽宁、广东、上海、天津、江苏的有色冶炼厂,85%左右的原料来自内地(注:陆大道:《中国工业布局的理论与实践》,北京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3页。)。同时,改革开放前全国人口58.9%分布在内地,亦即劳动力资源和工业品的消费大部分也在内地。改革开放后东部沿海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与内地的开发是分不开的。因此,开发内地,使生产力的布局逐步向内地推移,很大程度上是符合我国现代化发展的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的。
但从提高全国工业整体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看,又是不理想的。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两次西进战略忽视了沿海与内地的经济互动关系。
首先,人为地抑制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在西进过程中,不仅沿海工业的改造、扩建、新建的投资少了,甚至沿海许多项目内迁。据统计,1964-1971年,全国内迁项目380个,内迁职工145万人,内迁设备3.8万多台(注:汪海波主编:《新中国工业经济史》,经济治理出版社1986年版,第349-350页。)。以致使沿海地区的工业增长速度低于内地,1953-1978年间,西南、西北、中南地区工业增长速度都超过全国平均值,东北华东两大区正相反。其中,1966-1978年间,全国工业年均增长10.2%,东北区只有8%。综合性大工业城市天津、上海在“二五”期间年均增长只有0.5%和5.7%(注:陆大道:《中国工业布局的理论与实践》,北京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9页。)。非常清楚,比较落后地区有超乎平均值的,但绝对值是微小的增长,是以抑制乃至牺牲经济技术基础较好的沿海地区绝对值大得多的增长为代价的,使20世纪五十年代初曾经与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比肩的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远远地落在后面了,不仅严重影响全国的经济发展,反过来又影响了对内地工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