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恕:当代心理学研究的新主题

出处:合智论文  作者:chesk  时间:2007-11-1 12: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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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恕(forgiveness)一直被看作为是一个宗教而不是科学研究的课题,直到20世纪后期这种看法才开始发生改变。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这种对于宽恕研究的兴趣在西方的学术界中正在迅速增加,尤其在哲学和心理学研究中,它的理论和应用前景正日益凸显出来。
    一、宽恕的哲学解读
  有关宽恕的心理学研究与其在哲学上的研究紧密相关,因此,要想了解宽恕的心理学含义,首先必须对它的哲学渊源做一番探讨。哲学之所以对于宽恕产生兴趣,主要就是因为看到它在人际交往中所具有的道德影响意义。对于宽恕的哲学研究通常涉及有关宽恕是否应该被看作为是一种美德,以及如何利用宽恕来消除相互间的怨恨这样的问题。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西方哲学界一直存在着一种倾向于强调道德原则的主导位置和轻视道德体验和道德态度的争论。换言之,这种哲学倾向更多关心对道德“存在”的研究,而不太重视道德“行动”。不过,正是由于这样一种争论的结果,在客观上它最终却导致了一种更看重宽恕行动的“德行理论”的兴起。
  其实,大部分的研究者都相信人际间的宽恕与和解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其中,道德到底是如何被表达出来的。到目前为止,对于这个问题在西方的学术界依然存在争论,不过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看法。
  决定与自主之间的冲突是哲学界在看待宽恕问题上的重要论争之一。传统的决定论相信过去的状态决定了一个特定的未来。任何现在的真实与合理必定是由于过去的真实与合理所决定,逻辑的与自然的法则是最为重要的法则。按照这种决定论的观点去推论,实际上,没有人能够去控制任何事情,因此,也没有任何人需要在任何事情上承担道德的责任。如果这种决定论的思想是合理的,那么,人们的行为就不存在对错之分,人们也无须要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与此同时,自主论的倡导者们则强调虽然宽恕是一种自然现实,但它毕竟不能等同于实际的现实世界。尽管决定论在现实世界中有它的合理性,但问题在于它否认个人的责任,一个具有绝对自主的人意味着它能够在一定的时间里选择做出任何相应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可以自由地去判断一定行为的道德意义。由此也不难看出,从本原上讲,宽恕作为一种道德媒介,本身即具有道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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