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紧闭 联洋百货突然停业》追踪 三晋首次公开表态 纠纷真相依然迷离
不到两周时间,联洋百货和三晋建设公司的租赁纠纷问题不断升级。从两次冲突到两度停业,7月29日,继联洋百货两次主动接触媒体及三晋“24日公告”刊发后,三晋公司也首次主动接触媒体,就本次纠纷对媒体公开作出陈述。 然而由于双方陈述各执一词,有关三晋、联洋及茂业之间发生本次纠纷的真相依然显得有些扑朔迷离。 但是不管双方如何争执,三晋29日透露的信息显示,三晋公司与茂业国际的“战略合作”似乎已经无法阻挡。 三晋坚持“一年合同” 一直以来,关于联洋百货与三晋公司的合同是否到期,两家说法不一。之前,联洋法定代表人邓涛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关于三晋所说的“一年期合同”他从未见过,他们只与三晋签过“从2004年到2024年”和“从2006年到2026年”两份长达20年的合同。 按照联洋方面的说法,准确地计算,这两份合同的签署年限应该是21年。 三晋公司董事陈并在29日对这一说法给予断然否认。 “签这个联洋所谓的‘20年合同’时,联洋百货并没有注册成立,而且合同上也没有加盖公章。”陈并说道。 三晋方面目前的说法是,联洋当时提供的有关20年的合同上,三晋法定代表人王爱唐和联洋法定代表人王一伟的签名并非此二人字迹。另外,陈女士表示这是一份显失公平的合同,以200万元的价格租给联洋20年,这明显不合理。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陈并认为联洋所谓的“20年合同”实际是一份无效合同。 但是有人士对三晋的说法提出质疑:“作为一家百货公司,怎么可能只与业主签署一年期合同?” “我们认为当时签署的20年合同无效,所以后来改成一年一签。”陈并说道。 针对合同有效期这一双方争议的焦点,陈并反问:“按照合同的条款,3万平米的大楼怎么可能20年只收200万的租金,一年才10万元?而联洋一个柜台一年的租金又是多少?” 在29日,三晋公司法律顾问张志琦甚至干脆否认了联洋关于2006年重新续签合同的说法,“没有这样的一份合同。” 随后,三晋还出示之前联洋所说的“从没见过”的一年期合同三份,分别是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的。 但是记者注意到,2007年合同上只有公章却无双方签署人签名。对记者的疑问,三晋负责人陈并表示,尽管没有双方签署人签名,但有公章在,就有法律效力。根据2007年的这份合同,联洋与三晋的合同确实已于2007年底到期。 当事双方互相指责 对于三晋和联洋关于租赁问题的纠纷,双方各有说辞。 陈并称,从2004年开始至今,联洋就未曾以租金的名义付款给三晋,三晋更没有一张关于表明联洋缴租的发票作为依据。随即她又表示,交多少钱,按多少钱交,下一步三晋和联洋要清算,然后才会清楚。 三晋公司法律顾问张志琦也对媒体记者称:“联洋的这种严重违约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张志琦在29日还特意提到一件事情:“联洋商场上面第7层约900平方米的办公楼,三晋并没有租给联洋,而联洋却占用达三年之久不交任何费用。” 但是,邓涛此前在和媒体见面的时候时却表示,联洋百货曾以公司往来的名义划拨给三晋6000万元,但是由于两家关系比较“亲密”,所以没有索要发票。 联洋法定代表人邓涛在两次面见媒体时表示,他们有21年的合同在手,所以联洋是受害方。“如果说要和解,也是对方来找我们谈,但是至今没有人对我说过要协商解决此事。对方要赶我们走,可以提起诉讼,我们去应诉。” 7月29日,针对联洋的表态,三晋也有自己的说法。“出现这样的状况,我们也是不愿意看到的,因为早在2008年初,合同到期之时就已跟联洋高层领导打过招呼,表明了欲转让联洋所在大楼之意。” 陈并说道,三晋方面一直不愿意面对媒体,是因为其作为一个老牌企业,一直都是“稳健经营”,即把企业和社会的责任结合,希望问题能够私下解决,不愿牵扯到更多的人。“如果联洋有什么异议,可以来谈。” 茂业收购好事多磨 三晋和联洋的纠纷正在随着两次冲突明显升级,但他们的互相指责并不能缓解茂业国际的忧虑。对茂业国际及其为此次收购组建的太原茂业来说,这种僵持局面或许正在考验他们的耐心。 据悉,茂业国际之所以选择在太原开办自己的百货连锁店,有两点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茂业看重太原市良好的投资环境,并且准备以太原为首站开拓华北市场。另一个原因,则是茂业国际老总黄茂如有很深的“山西情结”。 6月25日,茂业国际已经发出公告,以人民币4.8亿元的作价,收购位于太原市柳巷南路联洋百货所在的大楼及相关固定装置及设备。但直到现在,因为三晋与联洋的租赁纠纷,茂业始终无法按期接收。 据三晋相关负责人陈女士说,在今年年初,三晋已经将转让联洋所在大楼之事通知过联洋高层负责人,而且三晋与茂业国际的转让协议也已于2008年6月24日签订并从即日起生效。三晋就何时能履行与茂业国际的合约表示,如果联洋继续坚持下去,他们将采取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行解决,同时表示和茂业国际的合作也一定会实现。 基于对以上情况的了解,茂业国际也曾表示,对于原租约是否到期问题,已根据三晋公司提供的法律文件作了尽职调查,并发布公告,表示不愿介入三晋公司和联洋之间的纷争。 记者也注意到,有媒体报道,茂业国际于7月24日上午在香港联交所发表公告称,“太原茂业与三晋公司签订之买卖协议,双方需于签署后三个月内完成整项收购。目前,公司未就收购支付任何费用。” 在这份公告中,茂业国际的措施及态度非常明显,“卖方三晋公司承诺将尽快解决与现有租户的纠纷,倘若卖方未能履行买卖条款的协议,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行动以保障股东的最大利益。” 茂业的言外之意不言而喻。 对此,三晋方面的陈并董事也坦言,茂业现在已发了几次函催促履约,联洋若不履行合约,三晋对茂业承担的违约责任是相当严重的。 不过,对于三晋和茂业的“战略合作”,陈并称仍然有足够的信心。
山西青年报2008-7-30
相关阅读:
山西联洋百货被变相收购 引发同业恐慌
太原联洋百货续:柳巷商圈面临重新洗牌? |